2021-05-03 00:00
ETF新規 列處置股不造市
證交所近日公布修正證交所「受益憑證買賣辦法」及「受益憑證流 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」部分條文,自5月3日起,當ETF列為處置證券 時,流動量提供者得不提供報價。
證交所指出,最新修正二項指數股票型基金(ETF)於處置期間之 交易限制及控管方式:(一)為避免於ETF處置期間,投資人及自營 商得賣出申購部位之時點不同而引發公平性爭議,ETF列為處置證券 期間,其申購部位應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登載後,始得賣出。
(二)考量ETF於處置期間,流動量提供者缺乏可供報價之部位, 基於風險及成本考量,對提升流動性之效力不大,當ETF列為處置證 券時,流動量提供者得不提供報價。
此外,為配合ETF申購買回清單上傳系統排程作業時間,受益憑證 及其加掛ETF受益憑證轉換截止時間,將提前至下午4時25分。<摘錄工商-◎必◎富◎網◎小編整理、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>
留言板─個股新聞訪客回應